广州7月1日起将限牌购车

兴珉 商业主编
浏览 · 2012-06-30 22:10

    [汽车之家 资讯] 6月30日晚21时,广州市政府召开了“关于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7月1日零时起执行广州市中小客车限购政策,试行期为12个月(也就是截止2013年6月30日24:00时),全年增量配额为12万,月均1万辆。有关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将在7月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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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通告,中小客车指包括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那么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至于此次市政府调整的原因,通告中表示为治理广州市交通与大气环境。

    有关广州市即将执行的中小客车限购政策涉及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以上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另外单位和个人如购买中小客车、购置二手中小客车,非广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在申请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和变更前,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量指标。7月1日之前预订了汽车的,通过合法的文件,并经公证处对这些有关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公证,到公安交通部门就可办理相关手续。

    而在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车辆销售经营者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销售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并通过本市公证机构获得上述材料真实性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

    至于广州市限购的详细细则,通告中称,将于7月底制定并颁布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在以及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 对消费者的影响?
--限购后广州月度上牌量约减少47%,购车难将成为广州市民的热点话题。

    从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来看,次政策目的在于减少机动车上牌量以缓解市区交通压力,那么这样对于消费者而言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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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晚,广州某品牌4S店消费者赶在限牌政策执行前“抢购”现场』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2011年广州全年上牌量总数为226190台,平均月度上牌量18849台,而在广州限购政策实施后,每月被限制在1万台,由此来看,广州月度上牌量将直接减少约47%左右。那么这样直接会造成广州消费者购车难的情况。

● 对汽车行业的影响?
--对全国车市、车企销量影响不大,但部分经销商很难生存。

    广州市实行汽车限购政策预计对全国车市不会造成太大影响。2011年广州市汽车上牌量为226190辆,而与去年全国1850.51万辆的总体销量相比,仅是凤毛麟角,因此,即便广州市全年仅限购买12万辆汽车,那么也不会对全国车市有太大震动。

    此外,对于汽车厂商来讲,因为车企面对的是全国消费市场,而广州仅是一个城市,因此,对于其销量不会有太多影响。不过对于广州市汽车经销商而言,接下来的日子会比较悲观,如果没有雄厚的财力或创新的举措,在这种新政策下形成的竞争环境里很难生存。尤其是对于刚开业不久或者自主品牌的经销商而言打击更大。

● 限购真能缓解拥堵?
--就之前限购城市执行后效果看,虽然机动车增长放缓,但路况压力不减。完善城市路网和泊车场所的建设更为重要。

    据了解,本次广州市实施行的中小客车总量适度调控管理,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相比于去年广州市上牌量而言,全年配额为12万辆,意味着将减少10万辆左右的机动车增长,可以肯定,汽车数量减少,对于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会起到很大帮助,但是否能缓解拥堵呢?

    从北京实施汽车限购政策来看,全市机动车增长有明显放缓,但路况压力并没有明显减小,因为,从整体来看,汽车数量依旧在增长,所以,从长远来看,限购对于缓解交通拥堵,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或者说是实现道路畅通的过渡办法。关键还是政府应该加大对公共交通的建设力度,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城市路网和泊车场所的建设。只有这样,城市路面才有望一路通畅。

    编者语:与北京限购政策相比,广州市全年限增12万辆远低于北京24万的水平,这更多原因是市政府处于全年销量的考虑,北京在执行限购政策前全年上牌量约75万,而广州仅仅20多万,所以才会限制在12万辆这个数量上。

    广州采用限牌购车政策后将成为继北京、上海、贵阳之后第四座采用限购政策的城市。目前尚不知晓广州将按照类似北京摇号,还是上海拍牌或其他方式进行限购,相关细则将在7月底公布。汽车之家也将继续关注相关政策公告,如有更多消息我们将及时更新,敬请关注。(文/汽车之家 兴珉)

● 更多阅读:

    "摇号"或"拍卖"? 聊京车上牌的那些事儿
    http://m.autohome.com.cn/news/201206/356567.html

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为保障城市交通有效运行,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实现中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本市自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管理。

    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中小客车,包括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本市自2012年7月1日零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试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

    三、在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为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

    四、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五、单位和个人新购置中小客车、购置二手中小客车、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中小客车过户,在申请办理中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
 
    六、在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车辆销售经营者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销售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并通过本市公证机构获得上述材料真实性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市将于近期制定并颁布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八、本通告自2012年7月1日零时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按本市公布的新规定执行。

广州市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通告的解读
--以下为答记者问全部内容:

    问题1:为什么我市现在要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答:近年来,我市中小客车保有量和出行量持续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日趋明显,机动车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日趋增大。至今年5月,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240.5万辆,其中中小客车为167.4万辆,是5年前的2.5倍,年均增长率达19.0%。与此同时,受土地资源、资金等条件制约,近5年城市道路里程增长率仅约2%,登记停车泊位与汽车拥有量之比为1:3.3,交通供需矛盾持续扩大。

    同时,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PM2.5的主要来源。
 
    此外,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的相关经验(北京2011年开始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至2011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98.4万辆,调控期间年机动车增长量为2010年的40%;而上海自1994年就已开始实施车辆总量进行控制,到2011年汽车拥有量仅约195万辆,汽车千人拥有量(83辆)仅为北京(234辆)的35%),在我市立即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措施,对保障城市交通有效运行、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问题2:通告和管理办法中所指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具体包括那些区域?各区县是全市统一分配还是按区分配?

    答:包括全市十区两市,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施行全市统一分配。

    问题3:本通告试行期的具体时间?

    答:是指2012年7月1日0:00时至2013年6月30日24:00时。

    问题4:通告和管理办法所称中小客车如何划分?

    答:中小客车包括公安部2008年9月19日发布《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802—2008)所列的中型、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其中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微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问题5:试行期间全市增量配额指标如何分配?

    答: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照每月1万辆进行配置。

    问题6:在试行期内第一个月是否对所有中小客车暂停办理牌照登记?

    答:是的。我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控制措施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为防止出现市民集中购车给社会带来被动的不利影响,试行期第一个月(7月份)暂停办理所有中小客车的注册和转移登记手续,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调控政策实施平稳、有序。

    问题7:试行期内,暂停办理牌照登记的具体时间?

    答:是指2012年7月1日0:00时至2012年7月31日24:00时。

    问题8:在试行期的第一个月内,增量配额指标如何处理?

    答:试行期间内7月份的中小客车配额指标,延至试行期内其余11个月度平均分配使用。

    问题9:今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购车时,是否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后才可以上牌?

    答:是的。在通告期规定的试行期内,上述主体均须取得配置指标后方可办理牌照登记。

    问题10:如何办理配置指标,配置指标的申请、分配、公示方式是怎样?

    答:市政府将在2012年7月底前另行制定发布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明确办理配置指标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程序。

    问题11:单位和个人新购置中小客车、购置二手中小客车、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中小客车过户,在申请办理中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是否需要申请指标文件?

    答:是的。以下情况均需先申请取得配置指标,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1.单位和个人新购置中小客车,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注册手续; 2.单位和个人购置二手中小客车,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3.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4.单位和个人中小客车过户,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问题12:对于7月1日前,已经预定车辆的是否还需要申请指标?

    答: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购车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通过本市公证机构出具上述材料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有关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问题13:通告所指我市将于近期实施对非本市籍车辆的限制通行政策,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如何限行?

    答:非本市籍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目前正在制定中,将在完善有关程序后,向社会公布。

    问题14:试行期一年后,是否会公布新的政策?

    答:市政府将根据措施试行期间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评估实施效果,不断对政策进行总结和完善,试行期结束后,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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