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以下儿童需安全座椅

吴羽琛
2015-11-03 17:07 /浏览

    [汽车之家 用车资讯]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昨日提交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新版的《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新增“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规定。备受关注的儿童配备安全座椅的年龄也做出调整,从“六周岁”被修改为“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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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配备安全座椅“六周岁”修改为“四周岁”此前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条例(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了一项条款:“携带未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在这一最新版本的草案中,有关儿童配备安全座椅的“年龄槛”有所调整,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应当安排其在后排座位就座;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座椅。

    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城市都纷纷针对儿童安全座椅进行立法,我们在这里也呼吁广大网友朋友们,为了宝贝的安全,一定要给您的孩子配备一个合格的儿童安全座椅!(编译:吴羽琛 消息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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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号辨真伪!儿童安全座椅强制3C认证
http://m.autohome.com.cn/use/201509/878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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