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车停售 “京五”排放标准2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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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3 12:23

[汽车之家 资讯]  日前,有媒体报道,从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地方标准(简称“京五”)。此外,自2013年3月1日起,北京市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京五”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并对符合标准的车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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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正式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地方标准的命名以“京”字打头,为地方标准。据悉,此次“京五”标准中首次规定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每行驶1公里排放0.0045克,这也与欧Ⅴ标准中的相关排放限值一致。

另外在尾气排放达标的有效性上,从10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即在正常维护保养下,汽车要保证行驶16万公里以内,尾气排放不超标。目前我国已执行国四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不能进入工信部新车目录,而北京单独率先实施的“京五”标准更限制在新车上牌中,未达到标准的将不能注册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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