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 英菲尼迪撞人案陈家被判无期
王寅
2011-07-13 17:14
[汽车之家 资讯] 7月1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终审宣判。北京市高院维持一审判决,陈家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66万余元。
事件回放: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今年5月20日,陈家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陈家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家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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