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车闻:中国式过马路

王寅 主编
2012-10-28 01:00 / 浏览

    [汽车之家 资讯]  本期是数说车闻的第51期,迈过了50期大关的数说车闻节目,也希望能在周末为大家带来更好的内容和话题。今天的内容我们涉及了几个数字,编辑把它分成两类,一类是跟社会生活相关的;一类是跟车型、产品相关的,希望大家能够耐心阅读,下面我们就一同来看看吧。

● 一撮人——“中国式”过马路引起共鸣

    最近有网友发微博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条微博引发共鸣,一天内被近10万网友转发。

    虽然新闻没说“一撮人”到底是几个人,但其实几个人并不重要,大家心里都有数。新闻的亮点还是在“中国式”这三个字上。“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开车、中国式接孩子、中国式骑车……”近期曝光的中国式行为还有很多很多,而冠以“中国式”、“中国特色”称谓的这些行为屡次被拎出来供人思考,也让这几个字多多少少充满了质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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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这里也想表达下自己的看法。其实“中国式”无外乎是在与“外国式”相比。由于国情不同,我们首先不要妄自菲薄,羡慕外国的月亮圆。但是“中国式”特色情况出现背后的原因,以及能否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的。

    例如今天说的“中国式”过马路,相信每个人都有过马路的切身体会。从小学教育开始,大家就应该知道闯红灯不好了,可是许多人又是坚决的闯了一遍又一遍……作为行人在等红灯的时候,看到有人过去了,从众心理让自己不由得也跟上人群。自己如果不跟上,反而觉得是个“傻帽”,“让人看笑话”。如果碰到马上要变灯的时候,许多人考虑的是“冲过去”,而不是“等一等”。

    在编辑看来,受“中国式过马路”影响最大的并不是“交通安全”,而是“交通效率”,无秩序就无效率。行人和车辆交织在路口,会让通行力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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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专家胡光伟说:“‘中国式过马路’这与人们固有的观念‘法不责众’、‘群胆效应’有关,人们缺少对规则的敬畏心理。”他认为,要改变此现象,只能从“加大违法成本”上努力。”

    也是在本周,安徽省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从明年起,行人闯红灯被罚款50元。深圳市也推出草案,拟行人闯红灯罚100元。但有的网友说:“中国式过马路,违法的成本太低,罚款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还有人说,“如果碰上中国式过马路,那么警察叔叔会不会忙不过来啊?”

    编辑本人还是很赞成对于行人闯红灯做出处罚的。毕竟在明年机动车闯红灯还要扣6分,而且绝大多数开车的人在通过红灯时已经通过多年驾驶,养成多了注意行人的习惯了。除了对驾驶员严格管理之外,如果能对行人方面也加强管理,那么可以让效果成倍提升。这里,我们也希望这两个城市能够试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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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组数据很有意思,据科研机构调查,德国人平均的忍耐限度是60秒,因此红灯最长时间不超过60秒。同济大学交通学院调查:在杭州,当等候超过90秒,行人过街信号灯对路人的作用趋于零。而记者在杭州8个路口却发现,闹市区等候红灯时间最短115秒,最长145秒。

    从上面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加强科学的调研和管理,优化红绿灯的时间,那么就可以优化红绿灯的工作效果。

    除此之外,一些城市也已经开始准备增加志愿者提示劝导,增设路口的天桥、地下通道,增加计时型红绿灯、路中间的安全岛等设施,这些措施都能够提高车辆的通过效率和速度。可以说,解决了行人闯红灯带来的交通效率问题,每一座城市的车速和路况也都会有明显的提升,这不也是我们每位车主所希望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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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今天我们谈了“中国式”过马路,我们并不想说什么“国民素质”问题,而是想更多从解决的方法考虑。同时也希望每位行人都可以努力做到自律。过马路,你可以不做那“一撮人”吗?


● 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救人后喝酒暖身驾车被罚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湖南常德人马天喜驾车外出遇有人落水,他紧急停车救人。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说要给马天喜做个先进事迹报道。马天喜说算了吧。由于下水后起岸有点冷,马天喜就在车里面拿出酒来喝了几口,想让身体温暖点。可是,当他开车返回时,在路上遇到了交警查车。他告诉交警,因为下水去救人,有点冷就喝了几口。交警不听。后来,马天喜拿着救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的证明给交警看,交警还是坚持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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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则新闻之所以引起关注,主要还是因为“情”与“法”能否相容的问题。编辑这里也谈谈自己的看法,作为抛砖引玉。其实在这次的事件中,酒驾跟救人是两回事。见义勇为救人,值得表扬,但之后酒后驾车也肯定要罚。因为取暖并不一定要通过喝酒。如果喝酒御寒以后开车上路出了车祸了,那该怎么算呢?

    说到“情”与“法”的问题,我们还记得有“出租司机送孕妇闯红灯从轻处罚”的报道。编辑认为,在这次事件中,救落水人员不能成为免除酒驾责任的依据,这和出租司机送孕妇闯红灯性质不一样。闯红灯是为了救人,但喝酒不是为了救人,两者严格说是没有可比性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酒驾面前人人危险。这里编辑再提醒下大家,随着天气已经渐冷,我国北方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下了大雪。一些市民可能会考虑饮酒驱寒,而酒和车这二者就应该是要“绝缘”的,也希望大家不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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