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汽车补贴新政策实施

齐天翔 主编
浏览 · 2013-10-07 10:29

    [汽车之家 资讯]  近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政策。上一轮补贴政策已经于9月30日停止,相比之下,新补贴政策对车辆的节能、环保程度要求更高。

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

车整备质量CM

(单位:kg

具有两排及以下座椅

(单位:L/100km)

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

(单位:L/100km)

CM≤750 4.7 5.0
750<CM≤865 4.9 5.2
865<CM≤980 5.1 5.4
980<CM≤1090 5.3 5.6
1090<CM≤1205 5.6 5.9
CM>1205 5.9

    相较上一轮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新政策对于车辆的节能、环保要求有所提升。按照政策规定,节能汽车的百公里综合油耗入门门槛已经调整到5.9L,并且推广车辆在污染物排放上必须达到“国V”排放标准。另外,政策还鼓励采用发动机怠速启停、高效直喷发动机、混合动力、轻量化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新政策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文/汽车之家 齐天翔)

    更多阅读:

    2013年-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出台
    http://m.autohome.com.cn/news/201309/620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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